安全与环境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

作者:来源:安全与环境学院发布时间:2023-04-14 05:09:21浏览次数:89

安全与环境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


2023414日,陈榕副院长带领实训中心成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38号)文件精神,严格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要求,开展实验(训)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

陈榕副院长强调,实训中心要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严格落实实验(训)室安全制度。对于及时发现的实验室安全隐患,根据针对性的规范要求,按照意见及时整改,充分保证我院实验教学正常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