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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2019-2022学年教学用教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9年05月05日 09:55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2019-2022学年教学用教材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文教用品/其他文教用品

采购单位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行政区域福州市公告时间2019年05月05日 09:5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9年05月06日 09:00  至  2019年05月20日 17:00
招标文件售价¥5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5号大自然文化创意产业园6号楼5层
开标时间2019年05月27日 09:30
开标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5号大自然文化创意产业园6号楼5层
预算金额¥76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姚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817089
采购单位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11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黄老师0591-83511211
代理机构名称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产业园6号楼5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小姚0591-87817089

  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2019-2022学年教学用教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2019-2022学年教学用教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LGC[G]FS201901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姚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81708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112号

联系方式:黄老师0591-8351121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姚0591-87817089

代理机构地址: 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产业园6号楼5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数量

主要技术规格要求

预算价

(万元)

交货时间

采购单位

1-1

安全技术与环境工程系、航海技术系、轮机工程系、信息工程系教材

1项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192

合同签订后中标供应商应在收到采购人的征订单后3个工作日内反馈信息,10个工作日内供应教材到位。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2-1

道路工程系、建筑工程系教材

1项

208

3-1

交通经济系、管理工程系教材;公共选修课教材

1 项

170

3-2

继教部培训教材

1 项

10

4-1

汽车运用工程系、机械工程系、外语系教材

1 项

180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6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5月06日 09:00 至 2019年05月20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5号大自然文化创意产业园6号楼5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5月2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5月2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5号大自然文化创意产业园6号楼5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一、资格标准(适用于合同包一、合同包二、合同包三、合同包四):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2.投标人应提供其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注:自2018年8月1日起检察机关停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故无法开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格式自拟),投标人若能提供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则无需提供承诺函。【请各投标人认真研读本须知一、说明(3.3条)】
    3.投标人应提供下述资格证明文件,否则导致投标无效。
3.1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3.1.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1.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1.3 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1.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3.1.5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3.1.5-1本企业财务状况证明材料;
3.1.5-2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
3.1.5-3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3.1.5-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1.5-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1.5-6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
4.本项目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释义:(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材料,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18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1.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的规定。
(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1.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4)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1.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相关设备的购置发票以及人员清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注: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的,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原件备查。

二、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至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产业园6号楼5层)购买标书,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三、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50元(现金购买)

四、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9-05-06  09:00; 报名截止时间:2019-05-20 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购买邮箱:huilongfzgfs@163.com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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