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满足学院学生日常门诊用药需要,现组织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对医务室药品、医疗用品供应服务采购项目进行校内招标采购。欢迎有资质的供应商前来应标。
1、项目编号:FJJY2019-001
2、采购货物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服务期限 | 预算金额 | 保证金 |
1 | 1-1 | 医务室药品、医疗用品(详见附件清单) | 3年 | 15万/年 | 3000 |
注:1、供应商可按合同包进行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响应时必须完整。评审以合同包为单位。
2. 供应商应以采购标的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包括货物制造、税金、包装、运输、装卸、保险、安装、调试、验收、培训、检验、保修、外贸代理等一切相关费用。
3、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4、供应商资格要求:
①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货物及服务,具有本次项目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供应商为合格的供应商,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③投标人若为生产商须依法具有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④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表》;投标人为生产商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表》;投标人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设备管理范畴的,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含注册登记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上述资格证明文件须在有效期内,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供应商资格不符合要求的按投标文件无效处理。
5、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19年6月17日起至2019年6月24日。
6、获取采购文件地点:供应商自行从本公告页面下方链接下载。
7、采购文件售价:本次项目不收取报名费。
8、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即有效签署的质疑函原件并加盖公章和质疑人的基本信息,其中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到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招投标中心。
9、有关本项目采购的相关信息(包括采购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fjcpc.edu.cn/)上公布,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0、投标文件编制和提交
(1)投标文件编制规定:供应商须编制由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文件组成的投标文件正
本 一 份和副本 三 份,正本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成册,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按规定装订成册,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密封、标识规定: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开包装在封套里,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还应写明的内容如下:
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合同包号;
②投标文件内容用一个密封袋密封;
封套的封面上还应注明:于 年 月 日 之前(指本项目的评审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并写明供应商的名称。
同时在封套的封口处均应密封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19年7月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装订包装好的投标文件送至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招投标中心(北区1号楼324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11、评审时间及地点:2019年7月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北区1号楼322会议室。
12、保证金: 供应商应在2019年7月7日17时前向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以银行转账的形式缴交保证金并到账,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未成交供应商保证金在成交公告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原账户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须在合同签订后提出书面申请,采购人在收到申请后七个工作日内原账户无息退还。
合同包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圆整(¥3000元)。
收款单位: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州首山支行
银行账号:351008120012213000550。
※未在规定时间内交齐保证金或未提交保证金凭证的供应商,将导致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注: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保证金”。
13、评审方式:在全部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前提下,推荐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
14、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应以银行转账方式向采购人提交1.5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服务项目开始实施后转为质量保证金。在中标供应商供应商完整履行合同,三年合同期满后,由采购人予以全额无息退还。
15、我院实行信用一票否决制:
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评审小组将否决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成交的,我院有权立即终止与其签订的合同;给我方造成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且今后不得参加我院此类项目采购。
(1)提供虚假材料的;
(2)采用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它供应商的;
(3)与其它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4)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给采购人造成损害的;
(6)成交后未经我院许可转包的;
(7)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其他规定的。
16、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黄老师 , 0591-83511211(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