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托管闽清职业中专学校 签约仪式在闽清县会场隆重举行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8-12-24浏览次数:5608

12月24日,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闽清县人民政府托管闽清职业中专学校签约仪式在闽清县会场五层会议室隆重举行。福建省教育厅副厅长陈国龙、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科技进步处处长陈庚、福建省教育厅职成处调研员刘会勇、福州市教育局局长唐希、福州市教育局职成处处长江堃俤、闽清县人民政府县长陈忠霖、闽清县委常委张薇、闽清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陈婉霞、学院党委书记张海明、院长陈锦辉、副院长陈艳红、福建国锐中科光电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震奇、福建兴航机械铸造有限公司总经理陈忠振、新奇特车业服务有限公司总裁何成圳参加签约仪式,闽清县委常委张薇主持仪式。

    双方约定,将闽清职业中专学校全权委托给学院管理,依托学院先进的管理模式、优质的教育教学资源以及业界各方资源,加强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制定学校发展规划,明确办学定位与办学思路,加强师资培养、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训基地建设、教学管理和制度建设等,加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创新,稳步推进学校健康持续快速发展。通过托管,到2024年8月,学校在籍全日制学生数达1500人以上,创建省级规范化学校,学校专业建设逐步形成以建筑工程技术、智能制造、计算机应用、电子商务、脱胎漆器技艺等专业为品牌的地方特色专业,加快闽清县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构建,为闽清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更多更好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托管闽清职业中专学校是一场真正意义上的职业教育改革,强调社会效益最大化,学院不收取委托管理费,闽清县政府旨在通过引入学院力量提高闽清职业中专学校的办学治校水平,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办人民满意教育;学院旨在履行社会责任和确保人才可持续供给。学院托管期间,学校校名和建制不变、学校人员事业单位身份不变、闽清县政府对学校人事、财政等政策保障不变;实现学校的所有权与办学权分开、产权与经营权分开、举办者与办学者分开,学院承担办学责任和办学风险、自主管理、承担民事责任与权利;闽清职业中专学校产生的经济效益全部用于闽清职专教职工的绩效和事业的发展。

    闽清县人民政府陈婉霞副县长、学院陈艳红副院长代表双方签署了《委托管理协议书》。闽清县政府办、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编办主要领导,闽清职业中专学校领导班子及中层以上干部,学院相关部门、系部负责人,福建省教育电视台、梅城报、梅城电视台、新闽清记者近50人参加签约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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