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劳务派遣人员招聘方案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7-11-04浏览次数:2351

根据学院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1名。

一、报名条件与要求

(一)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学习成绩优良,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 
  (三)组织观念和责任心强,服从分配,具有吃苦耐劳和团队协作精神; 
  (四)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不良诚信记录,没受过任何处分;

(五)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条件。

(六)与学院教职员工有近亲属关系的实行回避制度。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岗位资格条件

备注

最高

年龄

专业

学历/学位

其他条件

财务处(省职教学会)会计人员

1

35周岁

 财务会计(教育)、会计(学)、会计硕士、审计(学)、会计与审计、财务管理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学校校园网站统一发布招聘信息,并公布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要求。

(二)报名

1、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人员报名应明确具体岗位。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时间: 2017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上午11:30止(正常上班时间)。

4、报名地点: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112号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1号楼3楼318室人事处

(乘坐20路,87路,106路,66路公交车省交通学院站或福建警察学院站下车,进校门右方红色大楼即1号楼)

5、联系人:人事处,陈老师(0591—83511306)

6、报名要求:交验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照片2张,填写《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纸质一式两份交至报名处;

7、报考者如有特殊原因无法自己报名的,可填写委托书(盖指纹章)委托他人携带相关证件、证明材料代为报名。

8、报名者应如实反映本人情况,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执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获得考试或聘用资格的,或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分数分别按40%、60%折算,二者相加后的综合总分为考试成绩。

2、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参加体检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根据我校的要求,到指定医院按公务员体检规定的标准体检。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劳务派遣人员名单在校园网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被聘用人员与福建宏业交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派遣合同。

四、待遇

非事业编制,按劳务派遣方式进行管理。被聘用人员享受学校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五、咨询电话

报名手续和考务等有关具体问题,请与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人事处联系,电话:0591—83511306。

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处监督电话:0591—87244077。

六、本招聘信息在学院校园网发布。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2017年10月30日

 

附件: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

姓  名

 

身份证号

 

一寸近照

(彩照)

户口

所在地

 

民族

 

性别

 

政治

面貌

 

最高

学历

 

毕业

时间

 

所报

岗位

 

外语

水平

 

健康

状况

 

专业技

术职称

 

联系

地址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E-mail

 

邮    编

 

最高学历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本科学历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本人声明:上述填写内容真实完整。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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